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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新传销(图)

imtoken钱包注册 2023-01-17 02:09:10

“互联网黄金”财富管理能否增值?虚拟货币真的是货币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百亿骗局的全过程吧!

今年上半年,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山东等地警方联合行动,对“网络黄金”传销组织进行了查处他们前往广东无界、北京无界等涉嫌传销的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他们打包“网金”骗局,声称不仅可以在网上免费消费,还可以赚钱,这让很多人落伍了。中了陷阱,江苏徐州的王女士遇到了这个所谓的“好事”。

去年年底,王老师的好姐姐给她推荐了一个神奇的投资项目。这个名字很诱人。它被称为“互联网黄金”,即互联网黄金。一个10000元的虚拟货币,可以获得10000个“网络黄金”虚拟货币,而这个“网络黄金”也可以升值。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参与者除了可以升值的1万元外,还可以获得10000张免费消费券,在网上商城可以买到想要的东西。

在好姐姐的指导下,王女士在广东无界尚盟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这个网站上投资,注册成为会员,获得了她赚了10000“互联网金”积分ES,外加10000购物券,然后她在一家号称让世界自由的公司开设的商场里,用购物券免费换取了一部手机。一万瞬间变成了两万,这让王女士很开心。这么好的东西,她觉得有必要让她的朋友们分享,于是她又带了一个朋友小梅。

虽然小梅也换了手机,但她还是不敢相信。她怕自己买的10000金点丢了,所以按照广东无界公司的规定把金点卖掉了。去part追回约3000元现金。

“网络金”虚拟货币:真金变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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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好事可能吗?可免费消费,本金可收回。事实是什么?这家专门卖“互联网金”的公司靠什么来实现盈利和回报投资者?

根据网上的信息,这家广东无界上盟科技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运营,旗下拥有12个会员开发平台,专门从事所谓的数字加密资产销售。就是“虚拟货币”和“网金”积分ES,还有专门为会员免费消费设计的网上商城。承诺会员投资1万元即可获得10000金币积分和10000免费兑换券。但是,在这家公司开设的自由兑换商城中,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远高于市场价,兑换的10000自由购物券只能购买相当于市场价2000元的实物商品,即比如说,10000元已经缩水到2000元了。

对于参与者来说,投资10000元只能买到2000元的商品,这显然是一笔亏损的生意。那么,是什么吸引他们参与投资呢?也就是这种被称为“互联网黄金”的“虚拟货币”。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承诺赠送10000 ES积分虚拟货币是骗局吗,将存储在参与者的在线账户中。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纪委书记陈磊:ES由公司自己控制,每天涨幅不超过2%。最初,每个 ES 与 RMB 的比例是 1:1。到我们3月底4月初向他们立案的时候,已经达到了1:2.大概9,也就是一个ES可以换成人民币2.9元。这就给老百姓造成了这个ES不断升值的错觉,如果他手里有这个ES,就可以像一只上涨的股票一样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其实参与者最初获得的“网络金”ES只是一个点,是参与者网络账户中的一个数字。如果你想把它转换成真钱,你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一系列的规定,比如只能提取升值部分,不能提取本金,即使提取了升值部分,仍然有各种限制。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纪委书记陈磊:每周申请的现金金额不能超过本金升值的5%。这样,如果他(参与者)收回全部本金,大约20次,也就是20周,大约5个月。

“网金”的增长靠的是吸引人来收取入场费

看似几乎不可能不亏本,其实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按照这个公司自己的规定,想要追回本金,就必须靠ES点的增加,那么是什么决定了这个增加呢?谁来控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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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无界商盟公司称,他们推出的“互联网金牌”总数是恒定的。感谢,在公司设置的ES交易市场上,ES积分的价格每天上涨2%左右。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法务处指导员刘晓东:此次增持ES交易市场也是公司的最终决定。事实上,说了算的还是裴总。他让价格上涨1%,今天绝对不会超过2%。

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创始人裴磊

这位裴总是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创造“互联网黄金”“虚拟货币”的人,曾一度受到数十万参与者的崇拜和追捧,他的名字也曾是在神话中被视为财富和梦想的象征。作为公司的绝对领导者,他直接决定了“网上黄金”价格的涨跌。那么,他是靠什么做出这个决定的呢?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纪委书记陈磊:他们根据公司每天的收入来确定ES的增加,每天大概不会超过2%。

这样,公司增加金点ES价值的方式是: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更多的会员,这意味着资金量会增加,公司会从会员那里收到更多的钱. ,金点可以升值。那么这种赞赏从何而来呢?裴的公司不同于正常运营的普通公司。它向参与者承诺高回报,但公司本身没有盈利业务。一直是裴助理的小高一直不明白这个黄金点是怎么变成赚钱的工具的。

原来,金点的升值并不是靠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而是来自后期加入的新会员的支付,本质上是一种“入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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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拟货币的名义编织传销网络

无界商业联盟推出的“网金”所倡导的高收益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形式。提到所谓的静态收益,也就是金点ES的增加。事实上,真正吸引大部分会员参与的,是后者的动态收益。这是怎么回事?就是为了吸引人参与投资,每次引进一个人,都能拿到高额的佣金。

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以销售“互联网金”积分ES为名,将参与者纳入所谓的财富俱乐部。每个级别从开发的下线参与者的投资额中按不同比例获得奖金提成。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纪委书记陈磊:比如一星会员的提成比例是10%,如果这个人发展新会员的话虚拟货币是骗局吗,如果交入会费一万元,那么他可以把这1万元乘以他10%的档次差,再乘以70%,再乘以90%,这样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他会得到630元的佣金来自这个新人。他的网上能拿到315元。

从这个分级提成的计算规则来看,对于会员来说,如果投入的10000本金想要尽快获得收益,捷径就是吸引人参与。许多。那么,参与者可以根据这个建议收回所有的投资吗?公司前任CEO李先生透露了公司盈利的秘诀。

犯罪嫌疑人李:100元进来,10元等于一个产品,60元是分红给所有会员。比如你推荐的6个人没到,你只推荐了5个人,你的红利永远不会被收回,直到你推荐了第6个人,你的红利才会被收回。有人说我干了3个人我就辞职了,他再干别的事就永远拿不回他的红利了。

新传销迷惑视听,半年积累109亿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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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费、引人入胜、按级调试,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以“网络黄金”为幌子,隐藏在虚拟互联网世界中,依然难掩其本质它的传销犯罪。与以往广为人知的传销犯罪不同,这个传销组织借用了虚拟货币、网购平台、电子支付等新兴概念和手段,设置了免费的购物链接,并被重金包装以混淆视听。并欺骗参与者。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邵建军:老百姓不知道,光看我的积分可以兑换实物,但你能兑换多少现金别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只有公司高管人员根据您每天吸收的资金量来决定您支付的资金。你的钱永远用不完,你不可能完成。

大多数参与者被困后,他们会带上他们的同事、朋友甚至亲戚,以取回他们的钱。据警方统计,该公司自2015年10月推出“互联网黄金”以来,仅用半年时间就发展了超过50万会员,涉及资金109亿元。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网安大队吴强:一定人数众多,每天都要有人加入,每天都要有人交钱,来回走动下面这么多人的钱,对于上面的人来说,最多的时间是一天一亿。

经核实,以裴总为首的传销组织累计累计109亿元,其中约80亿元作为对早期参与会员的高额返利,5.5亿元用于购买购物平台上的另外15亿元“道具”商品被裴总等公司高管瓜分。

事实证明,超过50万会员支付了109亿元,但仅靠所谓的升值和提成就收回了80%左右的成本,还获得了一批价格极高的“道具”产品。 然而,裴某等人却从这些成员的腰包里拿出了超过15亿元人民币。可见,对于大部分会员来说,本金拿不回来真的很正常,而且越晚加入的人,损失越大。

今年4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徐州、山东等地警方联合行动,查处广东无界、北京无界等企业,销毁“ Internet Gold”传销组织。 49名嫌疑人被捕。

“网金”等虚拟货币案件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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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传销犯罪2826起,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破解了“互联网金”、“克拉币”、“星币”、“贸易宝藏”等。我也提醒大家,那些承诺高回报的所谓理财项目,一定要慎重筛选,以免落入传销陷阱。

公安部经侦局涉群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鲁军:这类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有两个突出特点。虚拟货币的货币。另一个特点是,此类案件或此类犯罪活动的周期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在这个周期中,犯罪分子通常会改名或关闭网站以避免打击。那么大多数参与者实际上无法在此周期中取回本金。

制造利润假象,骗取“拉人”回扣

从目前正在调查的“虚拟货币”案例分析,“动态收入”、“静态收入”、“促销返利”等典型的诱惑。不法分子在大众参与的前期,通过提供高额回报和一定的回扣,制造“暴利”的假象,形成强烈的诱惑。通过这些案例,让我们看到了当前传销犯罪的一些新特点,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面对新名字的疯子,如何辨别哪些是投资理财,哪些是参与传销?

公安部经侦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鲁军:区分是否是传销,我们主要看三点:第一,是否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是“入场费”;二是看是否刺激和鼓励参与者继续线下发展;三是这个高返利是不是按拉的人数计算的,注意这个高返利是否符合正常的产值规则。

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歪曲“营销”的概念

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并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概念,迷惑受众,吸引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虚拟货币”传销等刑事案件150余起,涉及“货币”60余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